1.發票采購簿。
2.稅控IC卡(壹般納稅人使用)。
3.財務或發票專用章。
4.使用過的發票存根(首次購買除外,購買稅控發票攜帶已開具的最後壹份開票復印件)。
5.提供最後壹批購貨發票的免稅金額和納稅金額以及加蓋公章的最後壹張發票的記賬聯復印件。
6.發票購買單(加蓋公章)。
7.代理人購買發票的委托書和身份證原件。
8.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1.普通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過程中開具和收取的款項。它是相對於增值稅專用發票而言的。
2、任何單位或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除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開具和收取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外,開具和收取的各種款項均為普通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