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在稅務機關準予留抵退稅時,按稅務機關核準允許退還的留抵稅額。
2、在實際收到留抵退稅款項時,按收到留抵退稅款項的金額。
3、納稅人將已退還的留抵退稅款項繳回並繼續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時,按繳回留抵退稅款項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