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其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的工作經歷。
具體來說,除了上述標準的基層工作經歷,還有以下幾種集中的情況也可以算作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1)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高校畢業生實習基地(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企事業單位實習或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2)在軍隊團級或相當於團級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在軍隊服現役的退役士兵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3)報考中央機關並在直屬機關工作過的人員,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註:應屆畢業生在校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