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和服務人員沒有警銜和警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公安局的工勤人員編制相對於工資來說,屬於招錄的警察,不是公務員,不享有執法權。
這類人員可以享受公安人員的工資和其他福利待遇,如養老、住房公積金等。理論上是沒有警銜的,就像國企的工人壹樣,被稱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而不是幹部或者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