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蘆溪縣為例,繳納車輛購置稅需提交以下資料前往當地國家稅務局申請:
1、車主身份證明;
2、車輛價格證明;
3、車輛合格證明;
4、填寫《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
5、實地驗車以及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
6、車主憑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領取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擴展資料
辦理車輛購置稅須知:
1、車輛購置稅稅率為10%。
2、對已使用未完稅車輛,按照《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加收滯納金。
3、發動機、底盤發生更換的車輛,計稅依據為最新核發的同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的70%。
4、退稅稅額:
(1)、因質量原因,按每滿1年扣減10%計算。
(2)對公安車輛管理機構不予辦理車輛登記註冊手續的車輛,退還全部已繳稅款;除此之外,不加收任何手續費。
蘆溪縣政府信息公開-車輛購置稅辦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