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需要遷移戶口的,必須由當事人提出申請;
2,提供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屋產權證等資料;
3,並經過戶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遷移的意見;
4,戶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會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戶口的意見;
5,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出《戶口遷移證》;
6,攜帶上述資料,去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落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