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配合提供信息
提供與所涉發票相關的業務信息和財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原始發票、原始業務合同、會計憑證、付款憑證(如銀行對賬單)、運輸單據、倉儲記錄、增值稅申報表、支票抵扣明細等。
2
配合檢查和詢問
財務負責人、會計人員、出納人員和其他當事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回答詢問。
三
配合後續治療
稅務檢查後,如檢查中確定涉及納稅或行政處罰的,由稅務檢查部門出具稅務處理決定書或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財務人員可持稅收執法證件,登錄電子稅務局及時繳納稅款和滯納金。
如果企業“善意”取得虛假開戶,則不存在滯納金和罰款。
如何處理善意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1.已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應轉出,以後如能再次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仍允許增值稅抵扣;
2.善意取得,不收取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