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含個體戶)和其他可以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在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申請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申請領購票證,提供經辦人的身份證明、稅務登記證或者其他有關證明,以及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的印模,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開具發票領購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