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黨委(黨組)關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規定。
第四條黨委(領導小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堅持加強和改善黨的全面領導;
(2)堅持全面從嚴治黨,覆蓋各個領域、各個方面、各個環節;
(三)堅持嚴格管理、嚴格經營、嚴格管理;
(四)堅持全面從嚴治黨過程與效果的統壹。
第五條中央和國家機關在全面從嚴治黨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要率先垂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全面提高機關黨的建設質量,建設黨中央放心、人民滿意的模範機關,帶領各地各部門抓好全面從嚴治黨。
第二十三條中央軍委可以根據本條例,制定軍隊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