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許可證是指旅行社的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是旅行社開展業務的重要憑證。雖然國家旅遊局提出了合並旅行社證照的改革方案,但至今仍未正式實施。旅行社證照合並,就是將旅行社的營業執照和經營許可證合並為壹個證,簡化了審批流程,提高了審批效率。但是,由於旅行社許可證涉及的部門和文件較多,執行起來比較困難。
目前旅行社牌照仍然需要單獨申請和辦理,需要滿足不同的條件和要求。因此,如果要開展旅行社業務,需要先辦理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按照相關規定經營。
各級文化和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通過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督服務平臺和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臺,實現文化和旅遊市場電子證書統壹查詢和驗證服務。文化旅遊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可根據電子證照申領指南,經過身份認證和真人認證後,申領和查驗電子證照。文化和旅遊市場電子證書依托全國綜合政務服務平臺,實現跨地區、跨部門電子證書數據的* * *共享和調用。
綜上所述,旅行社牌照不整合,還是需要單獨申請和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第二十九條
旅行社應當按照規定向旅遊主管部門申請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旅遊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