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的級差稅怎麽做賬?
借方:應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同時,允許將差額征稅的成本發票作為原始憑證入賬,並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付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如何確定旅遊銷售額?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的通知》(財稅[2065 438+06]36號)附件二,試點納稅人可以選擇將向旅遊服務購買者收取的、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從提供旅遊服務取得的總價和價外費用中扣除。
選擇上述方法計算銷售額的試點納稅人,不得為旅遊服務購買方代收代繳的上述費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可開具普通發票。
旅遊差額征稅的銷售額=取得的全部價款和額外費用-從旅遊服務的購買方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差旅費。
差別征稅是什麽意思?
壹般情況下,對有應稅行為的納稅人,按照作為銷售額取得的總價和價外費用全額征稅;但對於部分項目,允許以取得的總價和價外費用扣除規定範圍內向納稅人支付的規定項目價款後的余額對銷售額征稅,即差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