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165438+10月27日訊(福州晚報記者葉通訊員)長樂家居公司因未向消費者開具發票被依法處罰。
近日,林先生去家居公司購買家具時,賣家以“沒有發票”、“沒有發票可以更優惠”為由拒絕開具發票。隨後,林先生投訴維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長樂區稅務局依法向該公司送達了稅務檢查通知書,出示了稅務檢查證,並對相關線索進行了實地檢查。
稅務部門工作人員調取貨物收據,發現2016至2018期間,該公司家具銷售收入為* * *營業額(含稅)1100余萬元,是存在未申報銷售收入的事實。該公司經營者對此供認不諱,未進行陳述和辯護。
稅務機關認定該公司以直接支付方式銷售商品,銷售收入的貨款全部以現金形式收到,其增值稅負債發生在取得銷售額的當天,但該公司未及時申報全部稅款,應向其追繳增值稅。最終,稅務機關決定向該公司追繳增值稅約4萬元,並為消費者林先生補開了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