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給稅務局寫壹份丟失發票的說明,稅務局會開壹封信,然後在媒體上發布丟失發票作廢的聲明。然後經稅務局批準,原票作廢,重新開具發票給對方單位。
2.向開發商出具證明,證明已付清全款。然後拿著購房合同和身份證明到開發商處復印壹式三份證明,再到地稅部門申請補辦或委托開發商補辦。
3.到房地產交易中心檔案部門查詢備案信息,要求稅務部門復印並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