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按商品和服務編碼規範開票”是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全國發票管理的重點工作之壹,這既是為了統壹企業開票商品信息,防範亂報銷、亂抵扣現象,打擊虛開發票和假發票,也是為了做發票信息的大數據分析。
對於企業來說,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第16號公告明確:從今年7月1號開始,購買方為企業的,在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壹社會信用代碼。
稅務專家表示,企業的納稅人識別號就如同普通人的身份證號碼壹樣,是發票信息大數據時代的最強抓手。
企業的發票必須有納稅人識別號,才可以作為合法稅務憑證,這意味著,基於納稅人識別號為基礎的數據系統已經建立,企業的進銷存所有的發票流向,在稅務大數據系統都是看的很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