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應當於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進行匯算清繳,結清應退稅款。
納稅人在辦理匯算清繳時應如實申報以下報表,並向國家稅務總局辦稅服務廳報送紙質報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附表、企業關聯交易年度報告和年度財務報表。此外,企業有總公司、稅收優惠、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委托中介機構報稅等特殊情況的,也需要提交相關資料。詳情咨詢國家稅務總局主管稅務機關或12366。
納稅人在匯算清繳時發現當年申報數據有誤,可在廣西國家稅務局網站下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電子申報軟件》單機版29號補丁,重新采集年度申報表數據(含財務報表數據),並將數據導入u盤,然後持u盤和正確的紙質申報表到國家稅務局各辦稅服務廳申報,或直接持紙質申報表上門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