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崗位人員”是“特定崗位國家工作人員”的簡稱,包括:1,各級黨政機關、人大、CPPCC、人民法院、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中的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以及本單位列為特定崗位的人員,已經退休的廳(局)級以上幹部;2.金融機構和國有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及特定崗位人員,縣級以上金融機構領導成員及相應職級的領導幹部,國有大中型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國有控股、參股企業的國有股代表;3、財政、稅務、金融、證券、保險、信托、煙草、科研、文化、教育、體育等部門,涉及國家安全和國有資產安全、商業秘密的行業,本單位特定崗位的人員。戶籍為我省中央、部、省、外地駐昆單位常住戶口的具體崗位人員,參照上述要求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