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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審計在幾月

年度審計的時間通常集中在1月至3月,主要針對企業上年度的賬目,以便於結算和提交審計報告。政府審計則按照審計機關的計劃進行,通常審計上壹年的賬務,具體時間點取決於審計機關的安排。企業單位的註冊會計師審計壹般在會計年度結束後進行,即1月至3月間,內部審計同樣有時間規劃。

企業需要進行年度會計報表審計,以滿足公司法的要求,如工商年檢、外資稅務年審等,通常會在1月至5月進行,以獲取必要的審計報告。審計的目的是為了工商年檢、銀行貸款、公司清算、股東了解經營情況、企業重組等商業活動提供依據。

審計按內容可分為財政財務審計和經濟效益審計,前者關註財政收支的真實性和合規性,如預算執行審計、決算審計等;後者則關註企業資產、負債和損益的合法性和準確性,通常通過會計報表審計來實現。財政財務審計是傳統的審計,依法進行,而財經法紀審計是對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深入調查,是對財政財務審計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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