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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納稅申報是什麽時候?

法律解析:每年的個人所得稅退稅都需要通過上壹年的綜合年匯算清繳進行申報,年匯算清繳申報時間為3月1日至6月30日,周期為4個月。因洪水、火災、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不能按時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延期申報。不可抗力情況消除後,應當立即向稅務機關報告。扣繳義務人每月扣繳的稅款和納稅人每月應納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上繳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

工資、薪金應納的稅款按月征收,由扣繳義務人或納稅人於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個稅手續費是指支付給特定納稅人的手續費。個人所得稅代征費是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公司可以向當地地稅局提出申請,稅務機關會按照代征稅款的2%繳納費用。這是因為公司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不屬於公司日常工作,是為稅務局工作,所以要適當繳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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