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遺產稅的起征點較高,並按物價指數浮動。
美國遺產稅制屬於總遺產稅制,從1976年開始,美國將遺產稅和贈與稅合並;采用統壹的累進稅率,最低稅率為8%,最高稅率為50%,後者適用於遺產額達到2500萬美元以上的納稅人。
1999年的起征點為65萬美元,稅率實行超額累進制,最高稅率達55%。
擴展資料:
美國遺產稅是指美國聯邦政府和部分州政府對死亡者的遺產征收的稅。
按征收的級別不同,分為聯邦遺產稅和州遺產稅。美國聯邦遺產稅采用總遺產稅制。以死亡者死亡時的遺產總額為征稅對象,以遺囑執行人為納稅人,以應稅遺產額作為計稅依據。
應稅遺產額是遺產總額先扣除死者的負債、葬禮及有關費用、遺產損失後,求得“經調整後的總遺產額”,繼而再扣除婚姻、慈善、遺贈等稅法允許扣除項目金額的余額。
聯邦遺產稅實行21級超額累進稅率,最低壹級稅率為8%,最高壹級稅率為50%。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