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美容、美發雖屬營業稅範疇,而洗發、護膚等化妝品的銷售則屬於增值稅應稅範圍。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納稅人兼營應稅勞務與貨物或非應稅勞務的,應分別核算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和貨物或者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不分別核算或者不能準確核算的,其應稅勞務與貨物或者非應稅勞務壹並征收增值稅。
根據上述規定,美容店應根據經營項目不同分別計算繳納營業稅和增值稅。如果因無記載或賬目不全。致使不能準確核算銷售業務收入和美容美發業務收入,應將全部收入壹並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