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需要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向稅務機關申報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並提供相關的票據或發票等證明材料。
2、門診費用需要滿足壹定條件,包括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且未被其他單位或個人列支支付,具體而言,需要提供正規醫療機構開具的診療收據,費用明細,藥品清單等相關證明文件。
3、所能抵扣的金額上限為當年度實際支付的醫療費用總額不超過6萬元,倘若醫療費用超過了這個上限,則只能按照規定抵扣最高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