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抵退稅額是對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免征企業生產銷售環節的增值稅。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條
納稅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減稅、免稅。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單位和個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擅自作出的減稅、免稅決定無效,稅務機關不得執行,並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
二、減免稅額的項目有哪些
1、子女教育。納稅人的子女在接受全日制教育時,產生的壹些費用支出,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進行定額扣除;
2、繼續教育。需要符合規定時間以及相關的條件,可以按照每個月400元進行定額扣除;
3、大病醫療。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產生的醫療費用經過醫保報銷後,自己承擔的醫療費用已經超過了1.5萬元的部分,會在年度匯算清繳時進行,據實扣除,限額在8萬元以內;
4、住房貸款利息。如果納稅人有住房貸款,那麽每個月有1000元的標準定額進行扣除;
5、住房租金。居住不同的城市,住房租金定額扣除的金額是不同的;
6、贍養老人。在父母年滿60周歲以後,獨生子女每個月可以有2000元的標準定額進行扣除,如果是非獨生子女,那麽就需要兄弟姐妹來分攤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金額不得超過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