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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小型個體工商戶收入證明

法律分析: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享受所得稅減半預繳和匯算清繳政策。享受政策時,他們不需要備案。他們可以通過填寫企業所得稅申報表或個人所得稅申報表和減免稅報告的相關欄目來享受。對於電子稅務局申報的小規模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將自動為其提供本政策在申報表和報告表中的預填服務(僅限個人所得稅)。對有定期定額進行簡易申報的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應當按照減少的稅額繳納稅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繳納,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以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為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沒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由稅務機關發給納稅人識別號。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時,納稅人應當向扣繳義務人提供納稅人識別號。第十二條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後,應當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應當在每月或者季度終了後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次年3月31日前結清收入。納稅人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季計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季代扣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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