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事業單位出售住房用於廉租住房且增值抵減項目比例不超過20%;
3、國家因城市規劃等原因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4.個人賣房;
5、除房地產企業外,用於投資或合資經營的房地產;
6、* * * *蓋房子,比如壹方交錢,壹方交地,建成後分房居住;竣工後銷售應繳納土地增值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壹)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房出售,增值額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20%;
(二)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被征用和收回的房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