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面對面訪談數量

面對面訪談數量

需要通過方法來確定數量。

訪談法就是指,通過面對面的交談來獲取職位信息。根據訪談數量的不同,可以把訪談法分為兩種類型,個別訪談法和集體訪談法。如何確定數量有三種方法具體如下:

求同法,調查不同對象的相同方面,然後得出其***性。這種方法相當於使用定量調查中的開放問卷,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著總體是什麽、有沒有代表性、樣本量應該是多少、如何進行抽樣這樣的壹系列疑問而且無言以對。

求全法,針對壹個研究對象所進行的全息與全程的定性調查,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個案研究”。

求異法,發現我們所不知道的或者想當然的某個現象的現實狀況,其內部差異性與多樣性,或者努力去發現同壹個特征、現象在不同調查單位中的不同存在形式。

  • 上一篇:遼寧是低風險還是高風險地區
  • 下一篇:東北財經大學會計碩士復試怎麽準備?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