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若幹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財稅地字〔1986〕第8號)文第十條的規定:“企業辦的各類學校、醫院、托兒所、幼兒園自用的房產,可以比照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2,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教育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4〕39號)文第二條的規定:“對國家撥付事業經費和企業辦的各類學校、托兒所、幼兒園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所以企業辦的民辦幼兒園可以享受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優惠。但要註意,因為文件要求是企業辦,對個人辦的幼兒園是否免稅各地口徑不統壹,建議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