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辦公廳日前印發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進壹步加強校外培訓機構登記管理,不再登記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
通知稱,做好學科類培訓機構登記是民政部門承擔的重要職責。各地民政部門要認真貫徹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壹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要求,不再登記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面向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和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
同時,按照意見關於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區分相應主管部門進行前置審批的要求,做好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登記工作。
通知強調,要進壹步規範校外培訓機構運行:
各地民政部門要配合教育等部門,從嚴審查各類培訓機構的章程,堅持校外培訓機構的公益屬性,嚴禁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要嚴格管理措施,加強校外培訓機構年度檢查、財務抽查、信用管理和執法監察,對於存在超出業務範圍開展學科類培訓、違反財務管理制度、內部管理混亂、侵占私分校外培訓機構資產等違反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法規情形的機構,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理。
以上內容參考 山西晚報-這三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