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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簽訂的物業合同可以由子公司管理嗎?

母公司簽訂的物業合同不能交給子公司管理。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不同的法律主體,合同的履行涉及義務,需要合同相對人的同意,因此需要變更合同。因此,母公司簽訂的合同應該由母公司履行,而不是由子公司履行。

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是:

1,兩個概念不壹樣。母公司是指在另壹家公司中擁有壹定比例以上股份,或者通過協議能夠實際控制另壹家公司的公司,而子公司是指在另壹家公司中擁有壹定比例以上股份,或者通過協議被另壹家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和母公司都具有法人資格,也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子公司實際受母公司控制,母公司有權決定子公司的壹切重大事項,母公司可以決定子公司董事會的構成,或者直接行使任命董事會董事的權力;

3.子公司與母公司之間的關系主要是基於對股份的控制或占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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