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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全國將辦理哪些涉稅事項?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跨省企業涉稅事項全國普遍辦理工作的通知》,明確今年年底前基本實現四類15涉稅事項全國統壹辦理,為跨省企業提供更加便捷的納稅服務。

全國通用是指跨省企業根據辦稅需要,選擇就近的稅務機關辦理異地涉稅事宜。通知明確,在保持稅收預算級次和收入歸屬不變、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不變的前提下,2017年底前基本在全國範圍內辦理4類15涉稅事項。

第壹,涉稅信息申報。具體包括存款賬號報告、財務會計制度和會計軟件備案報告。

第二,納稅申報和辦理類。具體包括納稅人處置不動產或大額資產報告、納稅人合並分立報告、承包出租報告、企業年金職業年金扣繳報告。

第三,優先立案和辦理。具體包括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車船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優惠。

第四,證明處理類。具體包括開具個人所得稅等納稅證明。

簡單來說,今後納稅人只需攜帶資料和授權委托書向受理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受理稅務機關將收到資料並傳遞給當地稅務機關辦理涉稅業務。納稅人如需領取處理結果,可選擇申請郵寄或向主管稅務機關領取。

希望能有更多的政策落實到百姓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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