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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購進貨物發生銷貨、退回或折讓的三種情形的稅務處理

1、銷貨: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金-增值稅-銷項稅2、退回:如果在當退回,做紅字沖出,內容同上;如果是隔月退回要開紅色發票再按前面的方法處理3、折讓:如果折讓在同壹張發票上體現,則可以按扣除折扣後的金額做上述分錄。如果不是在壹張發票上體現折扣,則不能扣除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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