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資格狀態為註銷說明當前企業已經辦理了註銷稅務登記。
2、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註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按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註銷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