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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抵免管理辦法2014 40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稅收抵免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40號,2014)《稅收抵免管理辦法(試行)》自2014、10起施行。

解讀:2014年7月,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第40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方法(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第48號,以下簡稱《辦法》)。2015年4月,各地稅務機關按照新方法、新指標、新手段完成了2014年度納稅信用評價,並通過2015年度新壹輪“稅收便利春風行動”推出了多項激勵和懲戒措施,拓展了納稅信用的增值應用,促進了納稅人的誠信自律,提高了納稅遵從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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