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當期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是指稅務機關根據年度評價指標得分或直接分級確定的最新納稅信用等級。
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信用恢復申請後,將根據納稅信用恢復範圍和標準,調整企業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得分或狀態,重新評價其納稅信用等級,反饋納稅信用恢復結果。
納稅信用恢復後,納稅信用等級不為D的,兩年內不再受D級評價限制,按照恢復後的納稅信用等級適用相應的稅收政策和管理服務措施,對以前適用的稅收政策和管理服務措施不進行追溯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