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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繳納個人所得稅標準

法律分析:1。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為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2.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月收入額減除5000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當納稅。3.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為減除費用後的余額。稿酬所得數額應減少7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七條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以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但扣除額不得超過納稅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

第九條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繳納,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以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為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沒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由稅務機關發給納稅人識別號。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時,納稅人應當向扣繳義務人提供納稅人識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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