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註冊的年納稅所得額在5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高級管理人才和技術骨幹,由稅務機關審核。
在南京工作並經南京市高層次人才推薦委員會認定、市委市政府批準的推薦人才,由人社部門進行審核。
(市政府批準的其他人才,由區人才安居辦公室初審,市人才安居辦公室匯總審核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