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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創業孵化基地企業各項補貼期限

補貼期限:

(1)場地和水電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2)壹次性創業補貼,補貼期限壹次性。

(3)對吸納就業困難群體給予壹次性補貼,且補貼期限為壹次性。

(4)社保補貼,補貼期限為1年。

申請條件:入駐基地的孵化企業。

申請材料:

(1)現場及水電補貼需提交的材料:

(壹)《孵化企業補貼申請表》壹式兩份;②創業孵化基地企業申請表1份;③基地開具1發票,收取孵化企業水電費、場地租金;④ 1與基地簽訂的場地租賃合同或孵化協議復印件。

(2)壹次性創業補貼和補助需提交的材料:

(1)《南寧市孵化器創業補貼申請表》,壹式兩份;(2)企業1年以上正常納稅相關證明1份;③創業孵化基地企業入駐申請表;④企業足額繳納社保的相關憑證1份。

(3)對吸納就業困難群體給予壹次性補貼:

(1)《南寧市孵化器企業吸納就業困難群體補貼申請表》壹式兩份;②吸納登記失業人員的孵化企業名冊1份;③登記失業人員就業相關材料1份(相關人員就業失業登記證明、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1年證明);④南寧創業孵化基地企業申請表1份。

(四)申請企業社會保險補貼需提交的材料:

①《企業新錄用職工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審批表》壹式兩份;(2)企業新錄用職工社會保險補貼花名冊1份;③新招聘員工勞動合同1份;④南寧創業孵化基地企業申請表1份;⑤ 1與基地簽訂的場地租賃合同或孵化協議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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