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養老保險征管職能將於2018年2月20日由社保部門移交稅務部門,參保繳費人數據移交稅務部門。
為確保繳費人員數據整理和轉移工作順利進行,請各參保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於2018 12 15前完成當年繳費手續,逾期不予辦理。
根據河北人社規[2065 438+06]2號文件相關規定,靈活就業人員在壹個自然年度內未繳費的,未繳費期間視為中斷繳費,不允許跨年度補繳。繳費中斷會影響退休待遇。
請各參保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按時申報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