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控制的方法有:職責分工控制、授權控制、審核批準控制、預算控制、財產保護控制、會計系統控制、內部報告控制、經濟活動分析控制、績效考評控制、信息技術控制等。
內部控制方法是指從內部增強企業控制力的壹種方式。
壹、職責分工控制
它是指將某些職務分別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部門或工作人員擔任,以避免或減少發生差錯和弊端而進行的控制。企業應建立嚴格的組織分工和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制,即在制定組織組織機構方案和向工作人員分配工作時,都應考慮不相容職務的分離。
二、授權控制
要求企業根據職責分工,明確各部門、各崗位辦理經濟業務與事項的權限範圍、審批程序和相應責任等內容。企業內部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業務經辦人員必須在授權範圍內辦理業務。
三、審核批準控制
要求企業各部門、各崗位按照規定的授權和程序,對相關經濟業務和事項的真實性、合規性、合理性以及有關資料的完整性進行復核與審查,通過簽署意見並簽字或者蓋章,作出批準、不予批準或者其他處理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