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沒有真實的業務,代申請人開具發票,都屬於虛開現象,應該追究申請人的責任。企業開具發票,無論是自行開具還是去稅務局開具,證據鏈只是表象,業務的真實才是最重要的。沒有真實業務的發票無論妳怎麽解釋和說明,總是難以自圓其說!這種勞務報酬屬於臨時行為,不允許享受這種免稅政策。我們只能參照每次(日)銷售額在500元以內的免稅規定,不能享受月銷售額在2萬元以下的免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