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分農村退役士兵是指1954 11,義務兵役制試行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滿60周歲(含60周歲),未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退役士兵。
二、補助標準為義務兵役每滿壹年(不滿壹年按壹年計)每人每月10元。國家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適度提高標準。
自2014、10起,提高到每人每月15元。
從2015到10,每月發放到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