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會:可以簡單談談審核中發現的問題和持續改進的措施。
主要依據內部質量手冊、程序文件、三級文件及相關法律法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條國家實行審計監督制度。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審計機關。
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的財務收支,國有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以及依照本法規定應當接受審計的其他財務收支,依照本法規定接受審計監督。
審計機關應當對前款所列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