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5月31之前。
年度報告是企業的法定義務。企業在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登記註冊後,有義務向社會提供企業的基本信息,讓社會公眾和交易對方對企業有壹個初步的了解和判斷,國家有關管理部門也能及時掌握企業的存在和經營情況。
年報也是企業生產經營的需要。年度報告記錄了市場主體基本經營活動的信息,有助於市場主體掌握和了解彼此的基本情況,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開展市場活動,有助於降低市場交易成本。
企業年度報告是由董事會編制,向有關主管機關和股東大會報告的關於公司經營財務狀況的書面報告。
企業年度報告的申報時間為每年上半年。
每年上半年具體時間為1至1至6月30日,年報可修改申報。
企業年度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企業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郵箱等信息;
2、企業停業、關閉、清算等現有狀態信息;
3.企業設立及企業購買股權情況;
4.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
5、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及其他股權變動信息;
6.企業網站和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
7.職工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擔保、所有者權益總額、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納稅總額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