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管理費-福利費?
貸款:現金?
如果有人的獎金?工資超過稅前扣除標準的,應計提員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借:其他應收款——代扣個人所得稅(XX員工)?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稅費?
結轉時:
借:本年利潤?
貸款:管理費-下個月發工資時的福利費
應從員工上月代扣代繳的稅款中扣除:?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現金-代扣個人所得稅(XX員工)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征收方式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不並入2021 12 31之前年度的綜合所得,全年壹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取得的金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年壹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居民個人可以獲得全年壹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6月65438+10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年度壹次性獎金,應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