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局應當組織實施稅務檢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調查、審理和執行;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辦理稅務檢查;承擔金稅工程發票調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稽查局設7個內設機構,級別為副廳級,分別為:綜合科、綜合選案科、稽查壹科、稽查二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