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從4月1起提高全區最低工資標準。此次調整後,壹、二區最低工資標準首次突破1000元。其中,銀川市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惠農區每人每月最低工資標準由900元提高到1100元;永寧縣、賀蘭縣、靈武市縣、平羅縣、吳忠市利通區、青銅峽市、中衛市沙坡頭區縣、中寧縣等二類區每人每月由820元提高到1020元;固原市原州區、西吉縣、隆德縣、靖遠縣、彭陽縣、海原縣、同心縣、鹽池縣、紅寺堡區等。由每人每月750元提高到950元。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方面,壹類區由9元提高到11元,二類區由8.5元提高到10元,三類區由8元提高到9元。提高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包含了勞動者個人依法應當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下列項目不屬於最低工資標準: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定的職工福利待遇,如夥食補貼、上下班交通補貼、住房補貼等。此次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是寧夏第九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自2010起,自治區政府將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納入民生計劃,以提高低收入群眾的收入水平,逐步縮小收入差距。4月2011日起,寧夏第八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壹類區由每月710元調整為900元,二類區由660元調整為820元,三類區由每月605元調整為750元,平均增幅為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