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農產品增值稅稅率和免征部分商品增值稅的通知》的規定,農產品增值稅稅率由1994調整為13%。
牛奶在農產品中屬於畜牧產品。乳是指各種哺乳動物的乳汁以及經過凈化、殺菌等加工程序而產生的乳汁。壹般納稅人銷售符合上述規定的生鮮乳,可以按照13%的稅率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