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
2、對於銷售種子、化肥、農藥、有機肥料、農用機械等農業生產資料免征增值稅;
3、從事部分鮮活肉產品、蛋產品銷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產品、蛋產品免征增值稅;
4、流通環節從事蔬菜銷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稅。
二、分析
國家政策加大土地資源配置、促進農業生產、鼓勵新型經營主體發展、促進農產品流通、支持農業資源綜合利用等。
三、相關法律條令
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和《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三十五條第壹項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 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農業生產者,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農產品,是指初級農產品,具體範圍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根據財稅2017的37號 規定,初級農產品範圍具體征稅範圍暫繼續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註釋農業產品征稅範圍的通知》財稅字1995的52號及現行相關規定執行,並包括掛面、幹姜、姜黃、玉米胚芽、動物骨粒、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巴氏殺菌乳》GB19645—2010標準生產的巴氏殺菌乳、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滅菌乳》GB25190—2010標準生產的滅菌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