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夫妻壹方為城鎮居民,另壹方為農村居民,其中壹方已購買壹套城鎮住房的,不再享受農民購房契稅優惠政策。
3.農村居民購房單價超過各區縣房管部門和財政征收機關統計公布的上壹年度當地商品房成交均價50%的,按現行政策征收契稅,超過均價50%的部分不享受農民購房契稅優惠政策。各區縣財政征收機關要充分利用征管數據,主動會同房管部門統計上壹年度當地商品房市場均價,並上墻公示。
4.購房者需要提供購房合同、戶口本、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等相關資料。
5.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有規定與本通知不壹致的,以本通知為準。本通知下發前,稅務機關已辦理減免稅手續的,不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