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個人所得稅;自有房屋,還要繳納房產稅、土地稅。
我省從2011年12月1日起,對個體戶的增值稅起征點調整至月銷售額20000元,起征點(20000元/月)以下免交增值稅。
農村超市規模小,通常采取定額核定征收方式,定額壹般不會超過20000元,在我省,地稅也隨主稅種(增值稅)壹同減免,也就是說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個人所得稅也免稅羅,但不包括房產稅、土地稅。
這麽好的政策,樓主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