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相關合同、章程和協議;
三、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
四、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的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合法證件;
五、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團體、學校應提供有關部門的批文或單位證明復印件;
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七、實際經營者與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上登記的經營者不壹致的,應提供合同、租賃合同復印件和實際經營者的身份證復印件;
八、企業在外地設立分支機構或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應申報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經營範圍、財務負責人;九是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的產權證明、租賃合同或其他證明的復印件。